淘宝优享产品服务协议增加商家店铺优惠券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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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易万佳
易万佳网店估价近日获悉,为适配淘宝优享产品功能升级,淘宝对《淘宝优享产品服务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增补,第2.8、2.9、4.3、4.4、4.6款进行了更新,增加了商家店铺优惠券、渠道优惠券相关约定,请您重点关注。
店铺优惠券:指商家自行设定、发放,可通过多种渠道推广店铺商品的电子优惠卷,商家可以自行设置优惠金额和使用门槛。渠道专享优惠券:指由商家自行设定,可通过平台指定的单一渠道推广、发放的电子卷,消费者仅能从特定渠道领取该券。
指定优享计划分享者:商家可通过邀请在商家店铺有过消费记录的消费者成为优享计划分享者,邀请以优享计划分享者确认为准。优享计划的分享者可将优享商品/优享主页分享给其他消费者,其他消费者首次通过优享计划分享者分享的商品/优享计划主页的链接、口令、长图访问该商品详情页/店铺优享主页,即在该优享计划分享者与该特定消费者之间建立绑定关系,双方关系长期绑定;除非优享计划分享者因违规等被清退或者消费者升级为优享计划分享者,或商家因任何原因退出优享计划,否则该绑定关系长期有效。
商家向优享计划分享者和消费者发放红包的方式、流程及细则,由淘宝另行公示。商家应确保发放支付宝红包的支付宝账户余额充足,支付宝账户需符合淘宝的要求,并确保支付宝账户主体授权淘宝和支付宝公司出于方便本协议履行之目的,有权依本协议附件一约定对支付宝账户进行款项的支付、接收、划拨、冻结、解冻等操作。
此外,易万佳淘宝店铺转让了解到,开通渠道专享优惠券服务的商家可通过淘宝优享计产品后台(千牛插件-客户服务平台-优享计划-分享有礼)配置消费者及优享计划分享者通过分享(分享被消费者打开)可获得的渠道专享优惠券,此优惠券一旦获得会直接发放到消费者及优享计划分享者的卡券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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