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管理办法对淘宝天猫的卖家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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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易万佳
网络支付的第一个正式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本月28日出炉。易万佳天猫店铺转让为你解读该新规的含义,分析这对淘宝天猫的卖家有没有影响,会不会影响剁手党的购物体验。
《办法》指出,支付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网络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机构。这一界定明确了支付机构的两个核心要素。首先,支付机构应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其次,支付机构不是金融机构,更不是银行。因此,第三方支付是支付市场的补充者,协助商业银行开展支付结算业务,与商业银行形成互助、互补的关系。
个体工商户和登记成企业的卖家,在落实实名制的基础上,完全不受新规影响,按照单位客户管理;当网络支付平台的评级达到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时,没有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纯个人卖家,连续经营6个月以上且期间累计收入大于20万的人,可以参照单位客户管理,这些卖家可以有更灵活的收付款;经营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个人卖家,或经营时间超过6个月但期间累计收入低于20万的个人卖家,收款不受任何影响。在付款时,如果受到累计余额支付金额的限制,可以通过银行卡付款,同样不受影响。
消费者网络购物通过银行卡快捷支付或网银支付,不受此次新规的影响;如果通过支付账户余额付款,单日累计额度为5000元,能满足绝大部分消费者的需求;在支付机构评级为A且满足实名比例要求时,则账户余额支付的单日累计限额可以到10000元;开通蚂蚁花呗进行付款,不受影响。此外,易万佳淘宝店铺转让网了解到,网络支付账户,通过银行卡快捷与网银支付,没有任何影响。对评级较高且实名制落实较好的网络支付机构,支付账户余额可以回提至他人银行卡,他人银行卡也可以向支付账户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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