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明年施行 明确平台擅自删评价最高罚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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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易万佳
新出炉的电商法规定了哪些是平台的责任以及哪些事情商家做了会受到重罚。易万佳天猫店铺出售近日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出台了,一共89条,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从一审到最终通过,电子商务法案始终在强化电商平台责任和消费者保护力度。不过,有专家表示,电商法出台后消费者维权前景可能更加不明朗,维权成本可能更高,也更依赖司法、执法部门的判断力和监管力度。
电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就意味着,今后消费者在滴滴、淘宝、拼多多这样的平台上遇到人身安全问题,再也不能直接找平台负责,只能先去找具体的商家和司机。以前不久发生的滴滴顺风车事件为例,如果规定平台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死者的家属既可以向凶手追索民事赔偿,也可以向滴滴平台追索民事赔偿,滴滴可以在赔偿后再向凶手追偿。但如果改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则需要先判定谁承担主责,如果凶手被判定承担主责,滴滴平台承担次责,那么滴滴只需要承担次责的赔偿责任了。
此外,据易万佳天猫转让平台了解,《电商法》还规定,未向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将被处以最高五十万元的罚款。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针对最近在线预订酒店及共享单车等服务暴露出来的的押金退还问题,《电商法》则要求电商平台不得对押金退换设置不合理条件,且应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违反规定者或面临最低五万元最高五十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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