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出口退(免)税手续 跨境电商呼唤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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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正在改变传统贸易方式,中小企业由此迎来历史性机遇。跨境电商在全球贸易中所占比例正快速提升,大量企业从线下贸易转变为线上贸易。传统贸易规则仍在延续,但是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新贸易时代的需求。易万佳淘宝店铺买卖近日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落实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出口退(免)税手续,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持续加快退税进度,支持外贸出口,发布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

上述公告内容显示,取消了5种出口退(免)税事项和表证单书,简化了7种出口退(免)税事项和表证单书,并且明确了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的要求等事项,公告内容自5月1日起施行。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时,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修改后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不再进行退(免)税预申报。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时,不再报送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出口企业按规定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时,不再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加工贸易专用)。外贸企业购进货物需分批申报退(免)税的以及生产企业购进非自产应税消费品需分批申报消费税退税的,出口企业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出口税收管理系统对进货凭证进行核对。

同时,据易万佳购买淘宝店铺了解,公告还显示,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以下称30号公告)的规定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截止之日前收汇,未按规定收汇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跨境电商已经是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业态,这将带来全球贸易的趋势性变革,这种变革呼唤企业尽早布局,也在呼唤监管部门尽快转变思路,推出新的相应举措。在趋势变革中,谁先布局,谁就掌握了未来贸易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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