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不包括这几个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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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规可循后,网购商品退货难,这一情况将有望得到改善。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消费者在网络商品购买行为中的权益及相关法律法规。易万佳店铺转让网获悉,办法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但四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网购无法看到实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则让消费者可以将不满意的商品退回。
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二)鲜活易腐的商品;(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此外,易万佳淘宝网店转让了解到,办法还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引导和督促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技术保障。此前,淘宝更新包邮定义,规定包邮商品因退、换货产生的邮费,参照《淘宝争议处理规则》处理。另外,消费者可以在购物时购买运费险,那么退货时可以省去部分退回的快递费。而且,有些商家也为消费者提供运费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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