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手机”类目新增商品发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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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易万佳
易万佳获悉,淘宝网发布手机类目新增商品发布标准的公告。本公告于2020年1月6日进行公示通知,于2020年3月1日正式生效。淘宝网卖家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方可在手机类目发布商品:(一)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且缴纳不少于50000元的保证金。(二)店铺须为企业店铺,且须为品牌自营店或品牌授权店。
据易万佳淘宝店铺转让了解,淘宝手机类目商品发布要求:(一)商品标题须准确描述商品品牌、型号及商品外包装标签标识的商品名称,不得出现与商品实际信息不符或无关的内容。(二)官换机、二手机须在商品标题、详情页中明确标示,不得出现全新字样。(三)确保商品类型、属性参数与商品标题描述内容一致。
卖家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将被取消手机类目的商品发布权限,系统将下架店铺中手机类目下的所有商品。(一)卖家不再符合手机类目商品发布卖家要求的。(二)卖家提供的资料、证明文件、资质文件等存在伪造、变造情况的。
此外,淘宝网将对《淘宝规则》中的包邮、限制买家行为等相关规则定义进行更新。此次规则变更于2020年1月6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0年1月17日正式生效。包邮,指卖家就所售商品承诺在其指定的地区内向买家承担首次发货运费。包邮商品第一次发出所产生的运费由卖家承担。如包邮商品因退、换货产生的邮费,参照《淘宝争议处理规则》处理。限制买家行为,指禁止淘宝会员收藏商品、添加购物车、购买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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