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业务交存客户备付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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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机构需要注意的是,自今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7〕10号)开始生效,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文件要求的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今后,对集中存管的备付金,银行将不再记付利息。易万佳网店转让指出,建立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目的是纠正和防止支付机构潜在违规行为,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引导支付机构回归业务本源。
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预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比如,消费者的支付宝、微信账户余额,以及网络消费时通过第三方支付付款、但商家尚未收到的付款资金等,都属于客户备付金。这些被暂时寄存在支付机构的资金,规模巨大。有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4600亿元。而这样规模巨大的客户备付金被支付机构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的账户分散存放。规模巨大、存放分散衍生了一系列风险隐患。
从长远角度看,监管部门意在最终实现支付机构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央行今年1月13日在一份公告中曾明确这一点;但短期上,安排了10号文件这一过渡方案。
根据10号文件,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交存客户备付金执行以下比例(根据支付机构的业务类型和分类评级结果综合确定),获得多项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从高适用交存比例:网络支付业务:12%(A类)、14%(B类)、16%(C类)、18%(D类)、20%(E类);银行卡收单业务:10%(A类)、12%(B类)、14%(C类)、16%(D类)、18%(E类);预付卡发行与受理:16%(A类)、18%(B类)、20%(C类)、22%(D类)、24%(E类)。
央行方面称,10号文件实施的交存比例对支付机构的日常经营影响不大,也不会影响支付市场平稳发展。在易万佳出售淘宝店铺看来,这意味着支付机构靠备付金吃利差、与银行谈判的筹码将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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