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拆封商品完好消费者也可七天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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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在,随着一系列条例的制定,网购退货逐步规范,消费者的网购体验也在变得更好。易万佳天猫店铺转让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八章、七十条。根据该条例,已拆封将不能成为商家拒绝退货的理由。
据悉,该条例明确提出,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包括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使用说明书等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经营者应当在签收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货款。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推销电话。对于拒不依法处理缺陷商品的商家,将会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各界人士可在9月5日之前登录工商总局官网或通过邮寄信函至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送电子邮件至12315@saic.gov.cn等方式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是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如何界定职业打假人?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琛认为,如果涉及诉讼就由法院界定。一般而言,法院会以购买数量等方式来认定是否是消费者。
在易万佳淘宝店铺转让网看来,此次发布的条例使得新《消法》的规定更加具体化,实施条例中的细则,都是对消费者的有力保护,也是适应新常态条件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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